兴利除弊
本文发表于2021-10-27 02:16:13 最后修改于2021-10-27 02:16:130人浏览
【注音】xīng lì chú bì
【成语故事】北宋神宗时期,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,他制定《均输法》和《青苗法》减轻农民负担,增加国家财政收入,《农田水利法》使全国兴修水利,《保甲法》和《保马法》增强国防。司马光攻击是生事扰民,王安石说推行新法是兴利除弊。
【出处】为民兴利除害,正民之德。 《管子·君臣下》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。 宋·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【解释】弊:害处,坏处。兴办对国家人民有益利的事业,除去各种弊端。
【用法】作谓语、定语;指人办事的原则
【近义词】除旧布新、破旧立新
【相反词】陈陈相固、故步自封
【示例】康熙七年,授常熟知县,年甫十九,兴利除弊,勇于为治,老于吏事者勿逮也。 《清史稿·白登明传》
【成语例句】
◎ 为了提高北京的环境质量,要治山治水,造林绿化,防治污染,兴利除弊,把首都变成全国最清洁,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。
◎ 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,是历代实学家"兴利除弊"的理论根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