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论毛宗岗论诗文在《三国》小说中的结构作用
小说中大量插入诗文——这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一大特征。诗词、散文等文体进入小说,根据俄罗斯文论家巴赫金的说法,是体现了长篇小说的杂语性质。镶嵌在小说中的这些诗文,虽然一般仍保持自己结构的稳定和独立的风格;但是一旦进入小说,它们就必须成为小说的建筑材料,为小说的结构形式服务,适应小说结构的要求。古代小说评点家对这一问题早有关注。如金圣叹有评曰:“一部大书诗起诗结。”正是注意到诗对于《水浒传》结构的联结作用。毛宗岗的有关评批更多,认识也更明确,以下从三个方面细述。
毛宗岗首先论述了插入在《三国演义》中的诗词的结构功能。
其一,卷首词与卷末诗的结构意义。罗贯中《三国志通俗演义》卷末只有“古风一篇”,卷首并没有开篇词。毛宗岗补写了一阕着名的《临江仙·滚滚长江东逝水》,放在卷首,并批曰:“以词起,以词结。”《临江仙》独立于百廿回之外,故曰《三国演义》的开篇是以词起,以词结。同时,这首词还与卷末“古风”形成一种章法结构。毛宗岗批道:
此一篇古风将全部事迹隐括其中,而末二语以一“梦”字、一“空”字结之,正与首卷词中之意相合。一部大书以词起以诗收,绝妙章法。”
词起诗收,指整部小说的起与收。卷末古风隐括《三国》事迹,使人于晋一统之后,回味隽永。卷首词画面雄奇壮丽、笔调沉郁苍凉,使人于展读之前,先生无限嗟呀感叹。长歌当哭。卷首词的意境,是对小说长文之悲剧氛围的渲染。卷末古风最后一句本为“一统乾坤归晋朝”的单纯叙事,毛宗岗改为“后人凭吊空牢骚”,变叙事为抒情,与全书浓郁强烈的悲愤之情很好地统一在一起。可见,卷首词、卷末诗与三国叙事的统一,是悲剧精神的统一,是内在统一,而非仅仅停留在形式上。
法国评论家贝尔纳·瓦莱特曾经指出:“开头(或卷首词)和结尾(或结句)在叙述的手法中占据了优先的地位,经常(明示或暗示)蕴涵着象征性的意义——寓意。”但是,如果卷首词、卷末诗不是一部结构的有机组成,这种寓意就不能产生。毛本《三国》之开卷词、结束诗即与小说正文浑然一体,因此具有丰富的寓意,说明毛宗岗对词体、诗体在小说中的结构作用认识是很明确的。
其二,篇中诗、赞的结构意义。在小说行文中插入诗词,有时并不是为了借用诗词体裁来吟咏情性,而是尝试以诗词的形式来结构人物、联结故事。第一回写“斩黄巾英雄首立功”,先出关、张,后出刘备,毛宗岗在刘备下面插入一首诗曰:“运筹决算有神功,二虎还须逊一龙。初出便能垂伟绩,自应分鼎在孤穷。”此诗在抒情中隐含着人物的生平功业,即使不了解三国史的读者,也能从中嗅出刘备在后文中必定会有一番王霸作为。这样,诗歌事实上起到了心理暗示的作用,使读者很容易把第一回与第八十回联结起来。也就是说,第八十回的情节在第一回的这首小诗中已被提前“预叙”。
第七十八回,曹操夜梦三马同槽而食。毛宗岗于此有诗曰:“三马同槽事可疑,不知已植晋根基。曹瞒空有奸雄略,岂识朝中司马师?”第一百九回,司马师杀张皇后,毛宗岗又插入一首诗道:“当年伏后出宫门,跌足哀号别至尊。司马今朝依此例,天教还报在儿孙。”这两首诗的结构意义更加明显。“不知已植晋根基”,从小说的整体结构布局来看,此语可谓有“隔年下种,先时伏着之妙”。《三国演义》结尾曰:“自此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,为一统之基矣。”有前面诗语作伏,便有后面结语为应,一伏一应,贯通一气。第二首诗,意欲以“今朝”对“当年”,遂令张皇后可对伏后,司马师可对曹操;这样,人物、情节虽分处前部、后幅,然而却般般相对,成为一个系统。第一首诗,以前伏后;第二首诗,以后照前,目的都着眼于结构的统一。同时,这两首诗虽然远隔三十余回,却都以司马师对曹操,所以又可自成结构。
以上所举的三首诗,均为毛本《三国》所有,而为嘉靖壬午本所无。这说明,毛宗岗是在有意识的运用和发挥诗词体裁在小说文体中的结构功能。
其三,诗词的整体取向。毛本《三国》,诗词总量约二百余首。其中,少量为人物着作,大部分乃作者插入。毛本诗词由嘉靖本发展而来。嘉靖本原有诗词数量多达三百一十余首,毛宗岗在改编时约删去了三分之二。同时,又别出机杼,根据他对小说艺术的理解和认识,而有所增补。比较嘉靖壬午本,毛本诗词具有两个特点。第一,悉取唐宋名作,而去“俚鄙可笑”。小说即系名着,那么诗词理应为绝妙好辞。这样,“叙事之中夹带诗词”,才是“文章极妙处”(《凡例》),二者相得益彰。第二,褒扬忠义,鞭挞奸恶,立场坚定,倾向性强。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。一人一义,一事一物,几乎都可以入诗。但在毛宗岗看来,诗以志之,歌以咏之,这是有限度的。并非出色惊人之事都可形诸歌咏。庞德忠于曹操,吕蒙袭了荆州,如此便不值得歌咏。毛本《三国》的诗词,紧紧围绕忠义与奸恶的截然对立而设计,可谓旗帜鲜明!反观嘉靖本,态度并不这么明朗。吕蒙袭荆州,败关羽,功成名就,叙述者接连插入三首诗加以鼓吹。但在毛本中,却尽数被删。总之,嘉靖本诗词,给人感觉是为历史上的人与事而设,因此,往往一人一事皆有诗,诗词与小说颇有脱节之处。而毛本诗词,则是为小说中的人与事而设,服从于作者的价值取向,因此,诗词与小说结合紧密,并成为表现作者主观倾向的利器。
诗词是最讲究主观直接的一种体裁。巴赫金认为,像这样的体裁,“一旦进入小说就变成了描绘的对象。在小说的条件下,任何直接的话语,如叙事诗、抒情、正剧的话语,都在不同程度上客体化了;它自己受到了制约,并经常由于受到制约而显得可笑。”毛本《三国》中的诗词就是如此。它不能自由地完成“诗歌合为事而作”(白居易语)的使命,而且还要不得不为小说的构成献计出力,并在总体上服务于小说的价值倾向——这,难道不有点可笑吗?
除插入诗词外,可以人小说的文体是很多的。例如《三国演义》第一百二回诸葛亮开列的制造木牛之法、流马之法,这是科技论文体裁;西蜀降魏、东吴降晋的户口簿,这是政治公文体裁。它如《红楼梦》第十回张先生给秦可卿开的药方,这是医学体裁。所有这些都是非文学体裁,尚能为小说所容纳,与小说具有亲缘关系的其它文学体裁就更不用说了。
在《三国演义》中,数量次于诗词的文学体裁是散文。包括论、评,诏、表,疏文、檄文、祭文,传记等。小说离不开它们,因为小说中的人物要进行政治、军事活动,有时就需要写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思想,解释自己的行动。所以,这些文章、散文,是小说刻划人物、推动情节的必要手段,也应该发挥着一定的结构性作用。
毛宗岗对第九十一回出现的诸葛亮《出师表》就十分重视。《三国演义》开篇第一回,起首第一句,毛宗岗便下批语曰:
《出师表》曰:“叹息痛恨于桓、灵。”故从桓、灵说起。桓、灵不用十常侍,则东汉可以不为三国;刘禅不用黄皓,则蜀汉可以不为晋国。此一部大书,前后照应起。
《出师表》的原话为:“先帝在时,每与臣论此事,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、灵也!”毛宗岗借用了这句话的意思,所以毛本《三国》追本溯源,从汉桓帝、汉灵帝开始说起:“推其致乱之由,殆始于桓、灵二帝。”在小说结尾,汉桓帝、汉灵帝已属百年故事,陈年亡魂,但毛宗岗仍不放
奸相枉将虚礼待,岂知关羽不降曹 ----罗贯中
过,痛下批语道:此卷纪三分之终,而非纪一统之始也。书为三国而作,则重在三国,而不重在晋也。推三国之所自合,而归结于晋武,犹之原三国之所从分,而追本于桓、灵也。以虎狼之秦而吞六国,则始皇不可以比汤、武;以篡窃之晋而并三国,则武帝岂足以比高、光?晋之刘毅对司马炎曰:“陛下可比汉之桓、灵。”然《三国》一书,以桓、灵起之,即谓以桓、灵收之可耳。毛评借晋朝人刘毅之语归结司马炎,正是有意与以诸葛亮之语引起开篇对称。这样,在毛宗岗笔下,《三国》一书,“以桓、灵起”,“以桓、灵收”,形成了名副其实的“桓灵结构”。
需知,嘉靖本并不存在这层意思。嘉靖本起首旬日:“后汉桓帝崩,灵帝即位,时年十二岁。”虽然带有“桓”、“灵”字样,但却纯粹是叙述历史时间的存在,并没有层外之意。嘉靖本结尾,叙事粗略,情节之间缺乏互动与转换,更加见不出毛本“追本溯源”的含义。这就是说,以“桓灵结构”涵盖一部大书,形成首尾照应,完全是毛宗岗本人的意见。而这种意见,显然从诸葛亮《出师表》中得来。毛宗岗根据《出师表》的精神,改动了《三国》的开头,并在批评中自始至终贯彻了这一精神,从而无形中凸现出《出师表》对于《三国》的结构意义。
且看毛宗岗的一段批语:
于六出祁山之前,早知有后主宠黄皓之事;在七擒孟获之后,犹回顾桓、灵宠常侍之文。后事于此伏焉,前文又于此照焉。《三国》一书,当以此卷为一大关键,一大章法。
武侯《出师》一表,固为前后文之伏应。
所谓“大关键”、“大章法”,正是从全篇结构着眼进行肯定。此类语法,毛宗岗并不常用。用于此处,足见他对《出师表》之结构功能的重视。同时,在评点《出师表》本文时,毛宗岗又指出:“此又说宜。恐其昵于宫中,已预知有宠黄皓之事”,“明明龟镜之言,亦必重之以先帝,哀哉!桓、灵之宠十常侍,正与后主之宠黄皓同。”表文前接应十常侍,后预伏黄皓,两样事件,相隔百余回,都藏于一表之中,构架连接作用十分强大。
有《前出师表》,又有《后出师表》。《后出师表》见第九十七回。毛宗岗认为,此《表》透露武侯之死消息。他说:“武侯之死,尚在数回之后,而此处《表》中结语,早下一‘死’字,已为五丈原伏笔矣。”在第一百四回,又批日:“五丈原之役,所以践”死而后已“之一语也。”前“伏”后“践”,正见叙事者有意发挥《后出师表》的结构作用。第九十九回还有两条批语:“赵云之死在《后出师表》中,张苞之死又在《后出师表》之外”,“汉不伐贼,贼亦伐汉。果应《后出师表》之言。”第一条言《后出师表》具有联结人物的作用,第二条言表文在全局结构中,具有伏应之用。
诸葛亮六出祁山,是《三国演义》中的重要事件,而靠前、后两篇《出师表》总领开路。一边忙于刻划人物,展开情节,一边又自然结构全文,真正妙用无限。
《出师表》的结构之妙,还妙在诸葛亮之后,又有姜维的“出师表”:“此一段言语,可当姜维一篇前出师表”;“数语又抵得一篇《出师表》”。还有诸葛瞻的“出师表”:“此数语亦抵得乃翁前、后《出师表》。”一篇《出师表》把师徒、父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三人一表,一脉相承。的确是一种很好的人物结狗ā
其次,值得一提的还有陈琳《讨曹操檄》的结构作用。陈琳事件是毛本《三国》的大改动之一。嘉靖壬午本,陈琳仅见于《曹操决水淹冀州》一节,袁尚遣之向曹操请降;并不见讨曹檄文一事。毛本劈空插入陈琳《讨曹操檄》,同时为了保全陈琳的文名,反而删去了请降事件。
《讨曹操檄》见第二十二回。增补此一篇文字,有两个重要的原因:一是在思想上加强对曹操的批判,二是在结构上收束前文,引启下文。在评点这篇檄文时,毛宗岗反复加以申明:“事见第一卷中”,“此叙绍与操共事之由。事见第五回中”,“事见第十回中”,“事见第十二回中”,“事在第十四回中”,“事见第二十回中”,“事亦见第二十回中”,“事见第二十一回中”。此类批语,使人顿然回顾前文,觉若许事件又在一纸檄文上历历恍过,无数粗糙的感觉、印象、形象经檄文轻轻一提,便纽结成团,雕刻成体。《讨曹操檄》,有总摄前二十回故事的作用。经此一总,曹操奸恶当道的形象便豁然而出。所以,此后袁绍讨之,刘备讨之,无数讨贼事件由此而起。这就是说,《讨曹操檄》有结束前文,引起后文的重要作用。
为与檄文呼应,毛宗岗还于前文中补写了数段檄文中提及、而嘉靖本没有的事迹。第十回,曹操兴师徐州,使夏侯悖截杀前来救难的
庶如萤火之光,亮乃皓月之明也。
九江太守边让,毛夹批曰:“后陈琳檄中以此罪操。”操军所到之处,杀戮人民,发掘坟墓,毛又夹批曰:“此段亦在陈琳檄中。”第十三回,袁绍派兵助曹操攻击吕布,毛夹批曰:“后陈琳檄中以此居功。”第二十一回,袁绍截获公孙瓒许都求救书信,毛夹批曰:“后陈琳檄中以此罪操。”后文又有照应。第三十二回,陈琳不亢不卑投降了曹操,毛氏于此批曰:“陈琳作檄事已隔数卷,至此忽然一提。”此数段文字,皆不见于嘉靖本。毛宗岗增补,又评批,使之一一符合檄文,不漏一丝痕迹,如此文心追求、谨严态度,不能不令我们感到惊讶。毛宗岗尝云:“《三国》文字之佳,其录于《文选》中者,如孔融《荐弥衡表》,陈琳《讨曹操檄》,实可与前、后《出师表》并传,俗本皆阙而不载。今悉依古本增入,以备好古者之览观焉。”(《凡例》)小说中为什么要插入散文体裁,毛宗岗在此只举出了一个原因,即传其“文字之佳”。其实,如上文所分析,一些散文还能起到结构小说的作用。《出师表》对一部之结构有整部联结作用,《讨曹操檄》则对前二十回有部分联结作用。总之,它们都作为小说的结构因素进入小说,并发挥着各自的结构功能。
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三国历史频道,阅读更多三国故事/历史/人物事件!